教学检查工作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,也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手段之一。为提高我校教学检查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水平,制订本实施细则。
一 、指导思想
依据我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、教学管理目标和教学规程要求,对我校教学情况进行相应的检测、评价,稳定教学秩序,保证教学计划实施,促进教学质量提高。
二、组织实施
教研室负责本单位教学检查工作的具体落实。学院教学督导组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参与教学检查。
三、检查方式
教学检查以教研室自查为主,学院抽查为辅,分为日常教学检查、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,三种方式应紧密结合,有计划进行。
四、内容与要求
(一)日常教学检查
日常教学检查由教研室组织实施,重点检查各教学环节常规工作,包括:随机抽查学生出勤、作业、课程考核等情况;召开学生座谈会情况;检查教师上课、教案、作业批改、辅导答疑、教学进程等情况;召开教师座谈会情况;教学文件是否齐全及教师听课与观摩情况等。
(二)定期检查
定期教学检查是针对各教学工作阶段的工作内容而进行,每学期按时间分为期初、期中和期末检查。
1. 期初教学检查
一般安排在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进行,主要检查教学准备工作是否落实到位,保证新学期较快建立起稳定的教学秩序。检查的主要内容为:
(1)教学准备情况;
(2)教师到岗情况,新教师岗前培训情况;
(3)教师教学基本文件(教学大纲、教学进度计划、教案、讲稿等)准备情况;
(4)学生报到、注册、出勤情况;
(5)教室、实验室、实验仪器及材料、教材、运动器材及其它教学设施、材料的开课前准备情况;
(6)重修安排情况。
2、期中教学检查
一般安排在学期的第九周至第十一周进行。主要检查教学进展情况,重点掌握课堂教学执行情况、实践教学任务落实情况等。检查的主要内容为:
(1)授课计划执行情况;
(2)各教学环节落实情况与执行情况;
(3)各种教学文件、资料、档案的规范归档情况;
(4)教研活动开展情况;
(5)听课与观摩、教学督导等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开展情况;
(7)教师教案、作业批改、辅导答疑、调(停)课等情况;
(8)学生上课迟到、早退、缺课情况,上课听讲、完成作业等学习情况;
(9)多媒体教学效果;
(10)根据学校当年教学工作安排需要检查的其它情况。
教研室对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书面总结,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教务办。总结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情况、教学基本情况、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,重点总结问题改进措施及落实情况。总结要有数据和材料支撑,措施要具体、可操作。
3、期末教学检查
一般安排在学期的第十六周至十九周进行,主要检查本学期教学工作是否达到预期效果,并对下学期教学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和措施。检查的主要内容为:
(1)授课计划执行情况;
(2)期末考试组织工作落实情况;
(3)期末教学工作总结情况;
(4)下学期教学准备情况。
期末教学检查由教研室自行组织,检查结果报教务办备案。
(三)专项教学检查
专项教学检查是针对关键教学环节和教学工作进行的教学检查。根据每学期教学工作需要,组织对特定教学工作的现状进行专项检查,提出改进措施,并及时整改。主要包括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制定情况、课程考核、实践教学等专项检查。
五、结果反馈与处理
(一)任何检查都应以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和标准为依据,做到有计划、有目的、有记载,对检查结果有分析,有具体改进意见,防止走过场。
(二)教学检查的结果、整改意见等应及时向有关部门、人员反馈,督促其尽快整改落实。
(三)需要公布的检查结果应及时通报公布。
(四)整改结果须以书面材料形式交教务办备案,并作为教职工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。